[索引号] 11610828016090995W/2025-00273 [ 主题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佳县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 名 称 ] 佳县财政局关于拨付2025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佳县财政局关于拨付2025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5-09-25
来源:佳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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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级关于财政衔接资金的有关规定及佳县农业农村局佳县财政局《关于下达佳县2025市级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佳政农发〔2025163号)文件精神,现将2025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905万元拨付你们(从榆林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市级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预算的通知》(榆政财农发202554中支出详见附表),其中产业发展资金2372.89万元、基础设施资金1220.31万元、其他资金311.8万元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要严格按照《陕西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陕财办农〔202130号)佳县财政局佳县农业农村局 佳县发展和改革科技局 佳县林业局关于印发<佳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佳政财发202445文件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项目计划使用资金;严格执行项目招投标程序和政府集中采购制度;严格实行项目公示制和质保金制度;严格开支范围和补助标准。

二、要及时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及时组织对项目进行验收,提高资金报账进度和资金使用效益。

三、各有关主管部门,项目资金有结余时要上报佳县农业农村局和佳县财政局,重新安排,各单位不的擅自安排。     

四、资金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支付。

公示期限:长期公开

公示地址:佳县财政局

联系人:闫雄雁

受理电话:12317或0912—6723135

佳政财巩衔发〔2025〕8号关于市级财政衔接资金  .xlsx


佳县财政局

20257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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